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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9月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20189月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交付银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9月份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2.发放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9月份助学金。

3.发放2017级签订在职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20189月份国家助学金。

4.发放2016级、2017级强军计划研究生20189月份国家助学金。

5. 发放2014级本科直博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省府委培、自筹经费,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89月份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6.根据学校决议,自2014级起,研究生出境、出国培养期间(半年及以上),采取补贴学费形式,继续发放助学金,博士生标准为1000/月,硕士生标准为800/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此次助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将于2018919日(星期三)左右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将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所指定的中国银行网点补办。

附件:2018年9月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