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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中心】: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准备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中心):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家有关部委召开多次会议,分析形势,落实任务,部署举措,提出要求。还有一个月,2013届毕业生就将离校,为保持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现就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就业毕业生帮扶、跟踪

请各单位在深入开展未落实单位毕业生调研的基础上,关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学生群体,根据他们的就业意向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搜集和重点推荐,开展多对一、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力争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

各单位要加强与毕业时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跟踪,建立可持续联系机制,强化辅导员、班级干部责任,确保就业岗位、通讯信息及时更新。

二、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

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生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通过组织入职教育讲座、个性化指导和相关咨询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从“学生人”到“职业人”的过度。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成才观,号召毕业生离校时爱护校园环境和公共财物,遵纪守法,文明离校。

三、就业典型的挖掘与树立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特向全校征集就业创业典型学生。请各学院选拔推荐本单位就业创业典型学生,本科、研究生各1-2名,所选学生应能够代表本单位学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的价值追求、职业理想、求职历程、精神风貌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示范性、信服力和感召力。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大学2013届毕业生典型事迹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6月10日前将登记表统一发至jyzdb@sdu.edu.cn邮箱。学校将择优在学生就业网站进行展示宣传,激励和引导广大学子树立合理职业目标和远大人生理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职场竞争力,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西部基层就业表彰推荐申报工作

为更好地持续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凡是符合《关于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和基层就业的意见》(山大学字〔2006〕87号)中有关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报获得有关奖励。

请各单位组织有关学生填写《山东大学2013届毕业生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山东大学西部、基层就业表彰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zdb@sdu.edu.cn邮箱,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至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指导部。学校以毕业派遣上报的方案为准进行复审,确定受表彰学生名单并进行表彰。

五、就业派遣培训与政策专题咨询

为使毕业班辅导员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政策程序,确保2013届毕业生的顺利派遣,学校将于6月3日下午2:00在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第三报告厅,举办2013届毕业生派遣前工作会议,届时请各学院分管副书记和毕业班辅导员按时参加。

此外,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赴各校区开展就业政策咨询活动,具体解答学生关于档案转递、报到证办理等的就业政策问题,请各单位通知有需要的学生及时前去咨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邮箱:jiuye@sdu.edu.cn。联系电话:88364881

/附件1:山东大学2013届毕业生典型事迹登记表.doc

/附件2:关于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和基层就业的意见.doc

/附件3:山东大学2013届毕业生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山东大学2013届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就业表彰汇总表.doc

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2013年5月28日